6月15日,記者從《關于進一步加快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決定》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云南省今年積極探索醫療行業薪酬制度改革,目前已在玉溪市開始推行為期一年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可以從原來的30%提高到不超過50%。
云南省衛生計生委主任李瑪琳介紹,云南衛生計生系統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對醫療衛生機構單獨制定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十分重要。“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合理提高人員獎勵水平,激發廣大醫務人員活力。”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生育保險處處長吉婉表示,通過完善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合理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特別是在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將較大幅度地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的占比,“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可以從原來的30%提高到不超過50%。2017年3月份云南省在玉溪市推行為期一年的試點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推進。”
此外,云南省還開展了“栓心留人計劃”,縣及縣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或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才連續到鄉鎮服務滿2年以上的(含2年),從到鄉鎮工作之日起計算年限,由云南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工作補貼。